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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公告(2019)2号:舟山市审计局关于舟山市本级科技专项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1-10 09: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6至2018年度市本级科技专项经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书面资料、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的方面等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组长:刘佳

举报投诉电话:舟山市审计局办公室 0580-2282942

举报投诉邮箱:舟山审计网站投诉信箱(http://zssj.zhoushan.gov.cn/)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1209,邮编:3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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