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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公告(2019)3号:舟山市审计局对舟山市属公立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1-11 16: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9日起,对舟山市属公立医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2016年至2018年,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的方面等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组长:刘霞媛

举报投诉电话: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0580-2281213、市审计局机关党总支0580-2282941

举报投诉邮箱:舟山审计网站投诉信箱(http://zssj.zhoushan.gov.cn/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11楼,邮编:3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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