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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采取“四对照”方法突出经责审计重点

发布日期: 2019-01-17 09: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近年来,普陀区审计局不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扣履职情况和聚焦权力运行这一核心内容,要求审计组在调查了解阶段,采取“四对照”的固定动作,精准把握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重点和特点,提前锁定风险点,增强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一是对照“职能目标”。分析研究被审计单位《年度单位重点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表》,掌握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职能目标要求和完成情况,缕清各项任务主次关系和领导分工,将涉及重大政策落实和改革任务、重大资金投入的事项列为审计重点。

二是对照“权力清单”。分析研究被审计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情况表》,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行政职权内容、实施依据、承办科室以及行权频率,将涉及重大审批、行政处罚、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权的常用行政职权列为审计重点。

三是对照“集体决策”。分析研究被审计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和审计期间集体决策记录,掌握被审计单位集体决策机制是否健全,集体决策机制运行是否正常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执行中的特点,将集体决策记录不全的事项列为审计重点。

四是对照“审巡档案”。分析研究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以前年度被审计和被巡查的问题结果和整改情况档案,掌握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用权特点和风险点,将问题性质突出、屡审屡犯和整改落实不彻底的事项列为审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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