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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公告(2019)14号:舟山市审计局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张捷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6-10 08: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规定、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舟山市市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书》(舟组审建〔2019〕2号)和《舟山市市管干部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建议书》(舟组审建〔2019〕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对张捷同志2013年8月至2019年3月任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必要时对有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的方面等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组长:王旭叶

举报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580-2282719、市审计局机关党总支0580-2282941

举报投诉邮箱:舟山审计网站投诉信箱(http://zssj.zhoushan.gov.cn/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11楼,邮编:3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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