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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舟山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1-18 11: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舟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舟山市本级财政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舟山市审计局   周军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舟山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各级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六稳”总目标、“六保”总任务和审计“全覆盖”工作总要求谋划工作着力点。舟山市审计局积极探索“两统筹”工作模式,聚焦本市“连岛”“通路”“引水”等重大民生项目的推进和新冠疫情防控、住房保障、就业等重要民生措施政策的落实,关注公共资源资金的使用绩效,关注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积极为坚决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保驾护航。

审计报告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审计(调查)项目24个,审计查明金额计量问题159个,涉及资金281198.54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7261.3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929.3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61007.92万元),查明非金额计量问题213个。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部门细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目标控制、有力推进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坚持稳中求进,确保新区建设支撑有力。财力组织措施有力。全力组织好年度财政收入任务落实,积极向上争取各项财政政策和资金,确保年度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率100%,获得各项上级补助资金达169亿元。发展建设支撑有力。全力支持“四个舟山”建设和“五大会战”深入实施,加快推进绿色石化基地、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大陆引水三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事业保障有力。全力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统筹安排财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发展,推进农林水、教育、科技等均衡发展。

——贯彻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决落实减税减负政策,全市新增减税共计27.04亿元,减征各项社保费3.56亿元,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3.62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坚决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市本级安排各类产业政策扶持资金5.86亿元,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扶贫资金保障,推进生态污染防治。

——深化财政管理,推进财政工作务实创新。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权事权关系,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事业协调发展。推进绩效管理,制定实施意见、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盘活存量资金,缩短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周期,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调整国资布局,全面清理规范市属部门管理企业。

一、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舟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以下简称“同级审”),关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资金保障层面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专项资金下达滞后。部分政府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分配。

(二)未及时修订过期失效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截至审计日,有8项过期失效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得到及时修订。

(三)未严格执行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2019年, 8个有政府专项资金分配职能的主管部门,未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项目储备库。

(四)未及时调整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预算造成专项结余较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舟山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实现对81家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的数据分析全覆盖,结合“同级审”结果,关注各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编制合理性和预算执行规范性。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专项资金中追加部门预算占比较高。

(二)2家单位无偿出借公务用车。

(三)3家单位超标准列支培训费。

(四)7家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

(五)2家单位8处房产管理不规范。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舟山市大通道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及“舟山市百里滨海大道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关注制约我市“连岛”“通路”“引水”等重大民生项目推进中的瓶颈因素。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进度滞后。

1.陆岛交通码头项目进度滞后。截至2019年9月末,审计调查的34个陆岛交通码头项目中,有10个项目进度滞后。

2.重点建设单位部分年度投资计划未完成。审计抽查的48个“五大会战”项目中,有17个项目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

(二)概算管理不规范。

1.无概算、超概算问题突出。

2.部分建设单位未有效管控建设项目成本支出,部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超合同价较大。

(三)部分咨询类业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四、重要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舟山市审计局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治水治污工程、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就业等政策落实情况组织了审计调查,及时跟进组织实施了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各项“保民生”政策的执行情况和相关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民生政策基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落地和稳妥执行,疫情防控物资筹措保障有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养老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到位。市本级养老体系建设存在养老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区域养老床位空置率高和养老服务用房配建不到位的问题。

(二)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分配出现结构性闲置。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未分配,同时又有一定数量的低保低边家庭未进入住房保障。

(三)部分治污治水项目资金未按计划执行。部分已安排资金的治污治水项目未按照既定的计划实施或者完成。

(四)就业补助公示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审计抽查《舟山市市本级促进就业资金拟补贴名单公示》发现,公示的补贴信息要素不全,如未按规定要求公示享受各项补贴人员的身份信息、补贴标准等。

(五)个别医院医改控费不到位,多项收费指标均超过医改控费指标。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力量对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舟山金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舟山市旅游客车运输有限公司等15家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实施了审计。关注国有企业资产、资金、支出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国有企业总体运营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额投资形成资产未有效利用。有3家企业存在投入大额资金建设或购置形成的资产未有效利用的问题。

(二)支出管控不到位。主要是公务接待、车辆租赁费用以及零星工程支出未得到有效管控。

六、自然资源管理及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级矿山监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及“定海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3个以资源环境管理保护为主题的审计项目,关注政府的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国有资源情况以及具体资源利用单位的合理开发利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本市资源环境保护利用工作总体推进有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过程中,存在监管对象数量不明、监管措施覆盖面不广以及监测设施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建筑用石采挖行为监管存在真空。审计发现,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石料采挖事项的监管主体和具体措施不明确,存在国有资源流失风险。

(三)工程性设矿的采矿权所有人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政府工程业主单位在申请取得工程性设矿后,未能合理行使所有权人职责,造成采矿权被私营企业无偿占用、开采施工不考虑治理成本等问题。

七、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8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8名市管党政国企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情况开展了审计,关注领导干部在行使资源配置权力和遵守廉政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利运行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偿占用下属企业资产。有2名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出现无偿或低价占用下属企业资产、无偿借用下属企业工作人员以及在下属企业列支应由本单位负担的费用。

(二)自定政策变相发放普惠性福利。有2名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出现自定政策变相发放福利问题。

八、审计移送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情况

舟山市审计局围绕清廉舟山总体部署,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截至2020年7月31日,舟山市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3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4件。相关案件线索正由相关单位查办过程中。

九、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报告年度内24个审计项目查明的372个问题中,已有188个问题整改到位,追回公共资金414.47万元,规范管理资金29964.67万元。审计部门通过审计报告、专报及审计信息等载体,共提出71条审计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获市政府领导实质性批示6次,推动政府出台或修订完善制度2项,推动部门出台或修订完善制度25项。

十、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各层面的制度健全和完善工作。及时治已病,立刻跟进政府层面、行业主管部门层面的制度健全和完善工作。积极防未病,主动谋划针对制度健全和完善方面的调研工作,提升调研成果治疗。

(二)加强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统筹协调。统筹各项政策在政府财力、公共资源保障方面的保障力度和效率,加强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努力减少资源配置重叠和资源配置真空现象。

(三)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目标成本约束。规范目标成本设定和调整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目标成本的考核和超支责任追究机制,优化目标成本执行的及时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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