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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审计局“三融合”形成常态化债务审计机制

发布日期: 2020-02-03 16: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定海区审计局 字号:[ ]


近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迅速扩张,区(县)、乡两级政府作为举债需求的主力军,同时又是债管系统的末梢,潜藏的风险不可轻视。定海区审计局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督,积极贯彻实践审计“两统筹”以形成常态化的债务审计机制。

一是加强债务审计与预算审计的融合。严格贯彻《预算法》的精神,硬化预算约束,在每年的财政预算审计中审查债务预算执行情况,融资额度是否超过规定限额,是否及时将银行贷款置换为政府债券,是否及时清理融资平台债务,关注债务规模和结构的变化,从较宏观的角度关注本区债务运行情况。

二是加强债务审计与经责审计的融合。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规举债的情况,关注新增债务是否切合实际举借需要,存量债务是否制定详实的偿还计划,对主要领导的债管工作作出审慎评价。坚持“谁举借、谁偿还、谁审批、谁负责”,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控制地方债务风险。

三是加强债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评价绩效时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来衡量,建立符合经济型、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跟踪审查项目从立项、建设,到运营、还款等环节的运行情况。当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有较大差距时,深入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保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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