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浙审法〔2018〕124号)的相关规定,按照舟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督察的通知》的具体部署,现将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如下: 一、舟山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 决策事项:舟山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舟山市审计局; 承办时间:2019年末至2020年4月; 实施计划:按照《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审秘〔2019〕8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实施。
舟山市审计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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