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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公告(2021)12号: 舟山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张群任期经济责任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09 11: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要求,经中共舟山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舟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13日起,对张群同志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的方面等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组长:朱显伊

举报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580-2282719、市审计局机关党总支0580-2282941举报投诉邮箱:舟山审计网站投诉信箱(http://zssj.zhoushan.gov.cn/)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11楼,邮编:3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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