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审计局出台“红色流动堡垒、蓝色监督卫士”审计项目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12-21 13: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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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市审计局制定出台《“红色流动堡垒、蓝色监督卫士”审计项目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党建对审计工作的政治核心地位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实现“临时支部建在审计项目上,特种部队冲在问题前沿上,经济监督用在赋能发展上”,切实推动审计项目党建赋能审计监督现代化先行海岛新实践。

一、如臂使指,筑牢“红色流动堡垒”。实施意见要求对正式党员3名及以上(含)且现场实施时间1个月以上(含)的审计项目设立临时党支部。明确在审计项目党建工作中要坚持发展为魂、研究为先,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突出政治强审,胸怀“国之大者”,围绕全省“三件大事”,加大对服务国家战略、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极、推进海岛共同富裕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紧扣三个“一号工程”、海岛共富行动、“千项万亿”工程等中心工作,主动对接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和基层党组织,查阅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导向、中长期规划等,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主责主业,确保依法审计有高度。

二、如影随形,锻造“蓝色监督卫士”。实施意见明确审计项目准备、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成果运用等3个阶段13个工作步骤,要求坚持项目为王、质量为要,深化“外出审计组+临时党支部”模式,与被审计单位联合开展1次以上特色党建活动,紧盯重大决策、改革攻坚、破解难题任务建设落地,重要指标、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工程推进以及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工程招投标等腐败“易发区”监管等情况,助力破解制度缺陷、机制障碍和管理漏洞,培育一批最佳党建项目、最佳临时党支部、最佳项目党建员,确保依法审计有深度。

三、如雷贯耳,打造“审计项目党建品牌”。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队伍为本、贯通为径,建立健全项目党建工作的贯通协同和联建共建机制,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干部监督等贯通协同,细化与检察院、统计、公安、税务、城管等多部门协作配合,创新“人大+审计”联合监督模式,提升项目党建品牌成效。同时要求推动启用审计容错免责机制,在审计复核、审计审理、审计业务会议等重要环节,加强对审计报告的研判分析,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六个看”容错认定标准,深化运用八个容错适用情形,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确保依法审计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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