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对内审工作的领导,推动国有企业经济决策科学化,发挥总审计师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提高监督效能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岱山县审计委员会出台《岱山县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在岱山县交投集团开展试点工作,设总审计师,总审计师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配、任用。总审计师在集团党组织、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目前,岱山县已在交投集团设立总审计师1名,完成内审机构设立,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流程。县交投集团已派出3名内审人员在审计部门挂职和业务学习。 下一步,岱山县审计委员会将推动组织等部门逐步在全县重点国有企业推进总审计师制度,为国有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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