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舟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4日起,对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舟山市水利局、舟山市农业农村局、舟山市海洋渔业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等单位在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关于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的方面等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组长:王琼磊 举报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580-2282719、市审计局机关党总支0580-2282940 举报投诉邮箱:舟山审计网站投诉信箱(http://zssj.zhoushan.gov.cn/)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11楼,邮编:3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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