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关怀版
首页
> 审计动态 > 县区动态
嵊泗县审计局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4-04-17 10: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4月4日,嵊泗县审计局联合嵊泗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亦是舟山市首次出台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机关和审计机关的协调协作,促进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协同高效。

《意见》更加注重审前共商,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在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或财会监督工作计划前,要开展会商交流,事先充分征求双方意见,找准协同配合的着力点、切入点。

《意见》更加注重事中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与县财政局财政国资监督局(绩效评价科、会计科)负责日常沟通,在监督过程中,及时移送发现的问题并报送处理结果,形成横向联通、整体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反应快、财会监督触角广的优势。

《意见》更加注重成果共用,建立结果利用机制。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将对方反映的问题、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及时研究解决,加强全面整改,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增强监督合力。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